
新湖南客户端12月27日讯(通讯员 易恒戬)12月26日上午,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32名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新柱到场巡考。
此次考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考试结果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干部人事任命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次考试是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工作程序、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加强拟任命人员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拟任命人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
责编:田文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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